淄博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2014-09-28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山东淄博五险交满五年后失业,失业金领多长时间 答:你好,山东淄博失业后需经过再就业培训合格后,自培训合格之日起最多享受失业金3年。这中间如找到工作,应及时办理失业金停止手续,要不新单位的养老、医保续不上。 详情请咨询淄博社保处(淄博陶瓷会展中心二楼)<br />问:2014年淄博失业金怎样领取? 答:你好,你要先参加失业再就业培训(有微机、烹饪专业,任选一个报上),再就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你拿上再就业培训考试合格证,到淄博陶瓷会展中心二楼市社保处办理失业证,然后就可以每月领淄博最低生活保障金(银行自动到你银行账户)。<br />问:,以前的失业金没申领,这次失业不足一年的可以申领... 答:第一次失业没有办理失业金,

  一、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所在的市属以上企业(除中央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市失业保险处备案;区属企业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所属区县失业保险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人档案材料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上述材料证明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发给《失业证》,并在《失业证》上进行有关内容的记载;已有《失业证》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仅在原《失业证》上进行有关内容的记载。以后,失业人员凭《失业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由受理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向市或区县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出具单位证明,失业人员凭单位证明到指定银行或经办机构领取,并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办证单位和联系电话

  淄博市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3175905

  张店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2286289

  博山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4251082

  淄川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5172590

  临淄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7167920

  周村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6183055

  桓台县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180284

  高青县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6960201

  沂源县失业保险处联系电话3220702

  高新区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359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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