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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起郑州失业保险金上调15%

2013-05-291次浏览
小新客服
自2013年1月1日起,郑州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864元调整为992元,增幅15%。

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郑州市失业保险金上调方案,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864元上调至992元。

按照调整方案,失业保险金调整后:市本级、市辖区、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登封市、中牟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864元调整为992元,增幅15%。据介绍,这是自1986年我市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我市第11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据统计,市本级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失业保险人员约有7000余人。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各类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培训补贴、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本月起也都随之按比例上调。时间以2013年1月1日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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