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讯:为贯彻《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和省厅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二季度开始,启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为今年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打下基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启动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等经办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每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改革起步要稳,经办服务要实。要按照政策规定的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在做好人员核定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参保登记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涉及政策制定、信息服务、经办管理等多个部门,各地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全局资源,强化协调配合,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培训、注重宣传。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的培训。重点对登记的范围和对象、参保登记系统的使用、相关政策口径进行重点讲解,确保参保单位熟练掌握。各地要注重开展参保登记工作的宣传,登记的所有基本信息必须严格按照省统一要求进行采集,确保参保登记的单位和人员不重不漏。
四、科学安排、按时完成。各地要制定登记工作计划,严格按序时进度抓好落实。参保登记准备工作就绪后,各地要按规定及时申请开通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参保登记系统经办机构账号,使用全省统一的参保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确保6月底完成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五、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各市负责统筹落实所辖县(市、区)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各地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对当地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厅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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