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讯:7月3日,聊城晚报记者从东昌府区社保处了解到,自2016年6月起,东昌府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面展开。全区160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政策要求,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初次缴费基准费率根据用人单位行业性质确定,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目前,东昌府区区直250多家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伤保险费全部由财政负担,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直接划入区社保处,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和差额自收自支单位的工伤基金由用人单位按月到区社保处缴纳,月底工伤基金全部上缴到市级工伤保险基金专户。
同时,东昌府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以核心平台二版的医保数据为基础数据,参保单位初次缴费要到社保处核准参保人数、增加工伤险种和设定工伤比例,完成初次缴费,之后,按月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启动之后发生的工伤由工伤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人员发生的费用。
据悉,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的全面展开,将改善东昌府区160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工伤待遇范围窄、待遇不平衡的状况,使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一些工作风险较大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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