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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制后将带动企业退休职工迎来“十一连调”

2016-01-1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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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的消息传出后,事业单位编制讲被砍?是否有大量公务员辞职等传闻纷飞。养老金并轨制度国家酝酿了很长的时间,调研了很多次,不仅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体现了权力和义务的对等,也更方便人才流动,是比较成熟的制度。
2014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都上调了退休人员养老金,那么2015年全国各省市还会继续上调基础养老金吗?安徽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
 
安徽企退人员养老金“十一连调”方案最快3月发布
 
备受社会关注的“养老金并轨”,无疑是今年政协分组讨论的热点话题。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的分组讨论现场,厅长刘莉一进会场,就引起一阵“骚动”。刘莉透露,我省细则出台需要一个过程,“还是蛮复杂的”。
 
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宣告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养老金并轨制国家酝酿时间很长,经过了多次调研,目前出台的方案可以说是比较成熟的制度。”刘莉说,养老金并轨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养老制度因身份不同而不同,显然不公平”。过去人们老觉得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可以拿很高退休金,有的能拿到退休前工资的90%甚至100%;而企业的退休金则又是另一种计算办法,“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体现了的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人才流动将更方便
 
刘莉表示,从“双轨”到“并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跳槽少了后顾之忧,有利于整个社会的人才流动。
 
“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愿意跳槽去企业,很大原因在于二者不同的保障体系。”刘莉说,如果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到企业单位去,就进入到另外一个保障体系,这与留在机关单位的待遇不一样。
 
并轨后,不同体系之间都是同样的计算方法,同样的保障方式。刘莉表示,将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要在社保系统计发养老金,而不是由机关单位发放了。“过去,大家都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考公务员,考事业单位,认为这是稳定的金饭碗,这也是导致人才没有真正流动起来的原因之一。”刘莉表示,这个制度将从根本上为人才流动奠定基础。
 
我省上半年出细则
 
刘莉透露,养老金并轨,将带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的变化。其中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目前,事业单位是绩效工资,机关单位是职级工资,“这么多年基本工资份额只占20%,严重不合理,而津补贴的比例则占较大。”此外,她表示,津补贴从全国来看,同城不同待遇,不同地区的不同津补贴标准,也是收入分配不合理的一种体现。
 
刘莉表示,并轨后,将加大基本工资的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将津补贴的一部分纳入基本工资。“如果直接扣工资会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为了减少改革阻力,国家保证收入不降低。”刘莉解释说,这意味着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待遇水平不会降低。
 
此外,改革后还将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由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按4%进行缴费。“职业年金的建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是一个重要的补充。”
 
刘莉表示,虽然国家正式方案已经公布,但我省具体细则出台还需要一个过程。她透露,根据国家要求,今年上半年之前要拿出具体方案。“但细则具体怎么操作,还是蛮复杂的。”
 
养老金并轨启动后,还将带动企业退休职工迎来“十一连调”,调整幅度在10%左右。刘莉表示,最快今年3月就会发布调整方案。
 
她在会上透露,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个人补贴不少于200元,具体补贴多少由各个省自己来定,“根据各个地方的艰苦程度来定,这对基层员工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2015年的具体方案还不知道,不过我们可以先看看安徽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作为供参考。
 
 
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
 
凡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照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标准
 
1.每人每月增加95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将2013年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元、100元、150元和20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l0元、150元、220元和29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资金列支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支付,结余不足的按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于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并注意收集群众意见。要提前制定接待预案,遇有群众咨询政策和反映问题要及时耐心解释。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3.各市应自3月25日起,在每日下午5点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报送本地(含所属各县)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进度情况,直至调整工作全部结束。基本养老金调整结束后一周内,将调整情况汇总表及工作总结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改革步履维艰,但确是一环扣着一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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