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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城乡二元 中山小步快走

2016-01-1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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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积极探索破除城乡二元户籍的良方。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就中山而言,《意见》要求:在中山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亦即加入中山户籍。
成为新中山人的门槛即将大幅降低。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在中山合法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满5年的人员,可申请加入中山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能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可落户中山;直系亲属投靠也不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
7日下午,中山市公安局表示,该局收到相关正式文件后,会立即上报市委、市政府,并经其研究确定中山户籍准入迁移政策调整实施细则。
三大群体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开
此次《意见》提出,全省各地要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一线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问题。要进一步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已在本地落户的亲友搭户,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员落户问题。
就中山而言,《意见》要求:在中山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亦即加入中山户籍。
在人才落户方面,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特殊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在除广州、深圳以外的其他城市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
除广州、深圳外,包括中山在内的其他城市将进一步放开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意见》还要求,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入户渠道、扩大积分入户规模,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中山市公安局介绍,中山早在2006年前后就取消了夫妻投靠婚龄限制,目前正在研究将子女投靠父母的政策从未成年子女放宽至未婚子女。
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农村人口
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也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除了外来人口,农村人如何融入城市、如何享受与城市对等的公共产品,是中山等珠三角城市另一个重大课题。在这方面,《意见》也有详尽的制度设计。
《意见》要求,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针对农村地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对薄弱的领域,《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切实保障城市新增居民教育权利;建立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将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作为保障,本次改革还要求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省和市县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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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大规模城市化浪潮的早期,外来人口的“进城”故事几乎都以财富和就业率作为开头,人口红利创造了高速增长的经济速度;在经历了30余年的高速发展之后,个体的价值体现、身份认同、社会福利正成为另一种“进城”故事的讲述视角。
2010年,中山市在国内首创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打破户籍坚冰,被认为是探索公共资源公平分配的典型样本,随后在全省、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该市通过对积分制申请条件的调整、对积分制适用领域的开拓、对全市农村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的创新,在户籍制度改革、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践上,实现了“小步快走”。
18628名流动人员已借积分制获入户中山资格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近5年,但在2010年8月30日从市公安局领到中山城镇户口簿的谢红芬,仍然以全国“积分入户第一人”的标签,被全国的户籍改革史所记录。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到的“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里面所涉及的“扩大积分入户规模”,正是源于中山市2010年的户籍制度破冰探索。
据统计,2010年以来,中山全市共给予18628名流动人员积分入户中山资格,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8860人,占总人数的47.56%;拥有技术职称和职业技术资格的6417人,占总人数的34.45%。
2014年,中山市将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已积分入学学生纳入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范围。目前,该市可以参与积分的项目则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等方面。从纵横两面来看,积分申请范围越来越广泛,对公民的修身引导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城乡统筹的实践全市近百万农民变身居民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中山市于2012年启动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也被视为户籍改革的又一重大事件。根据同年6月出台的中山市《关于实施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此次改革取消了原有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等户籍类别,按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或改登为“中山市居民户口”;同时,保持原“农业户口”人员身份不变,继续适用国家、省和市制定的有关农业户口在土地、计划生育、股份合作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通过这次户籍改革,原农业户口人员六方面的福利将实现和城镇居民统一。比较目前中山农业户口与居民户口在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优待金、计划生育奖励、中职学生资助等标准上,基本都是居民户口优于农业户口,而实施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后,农业户口保持计生、分红等“城里人”羡慕的政策不变外,其他标准或将与居民户口看齐。统计显示,占全市63.7%的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身份转化,总人数接近100万。
“一站式入户”技能门槛降至初级工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人才入户方面也作了更低门槛的调整。该意见提出,要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其他城市落户方式。
在推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入户服务举措后,中山市也在更普遍的大学生、技工人群推广这一做法。2012年,中山在全市推行人才入户一站式服务,探索更大群体的入户快速便捷办理。
人才入户一站式服务,是指人才入户申请人只需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到人社局一站式服务窗口,除去档案商调时间,25个工作日之内可完成调动手续。按照现有的制度,人才入户一站式服务对象分为三类:非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职人员、非国家干部身份的在职人员、在职的技能人才。
其中,上述人群中的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一线岗位的技能人才,主要有技师和技工。其中技师分高级技师和技师两类,技工分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三类。不过,获得一站式入户服务,还需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在中山工作满1年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对比此次省政府的户籍改革文件,距离“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这一学历门槛,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逐步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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