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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最新相关政策

2012-04-0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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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大力发展,各地方也都积极响应。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国社保制度的发展,让我国社保制度更贴近民情,国家出台了新政策,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15%。

记者从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精神,我市从今年9月1日起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15%,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区616元、南澳533元。

据了解,我市原来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区536元、南澳464元。此次调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我省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为保民生而采取的一项阶段性措施。通知明确,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期为今年9月1日至下次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止。按新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本标准的,仍按本标准执行。通知也同时提高了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后每多参加失业保险一个月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此前分别为12%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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