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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失业保险政策惠企惠民力度加大

2015-11-0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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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明确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即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记者从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了解到,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失业保险惠企惠民政策,我市先后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根据两个通知的要求,我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同时提高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新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为企业和职工带来更多实惠。

  据了解,《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明确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即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至1.5%,职工缴费费率由1%降至0.5%。据人社部门测算,该政策实施后,全市企业和个人今年共计少缴7500多万元,不仅减轻了企业缴费负担,职工个人也得了实惠,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稳增长、促就业”的社会功能。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经办机构要做好服务工作,对于按原标准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按新标准补发到位,确保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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