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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欲将学生实习生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2013-08-0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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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此次,贵阳市将学生保险归为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有利于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人生安全保障。

8月起,贵阳市将实施学生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这意味着一旦学生在实习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均可进行工伤认定。

据了解,以往,实习生发生工伤,其赔偿并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实习生的工伤维权面临一种尴尬境地。从本月起,这一情况将得以改观,贵阳市开始实施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学生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习生工伤保险费按照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单位(含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0.5%按月缴纳。

工伤保险费原则上由学校和实习单位约定,按照实习学生实际人数和实习时间为学生缴纳。如果是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生的工伤保险费由实习单位缴纳。省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学生到我省实习的,工伤保险费由实习单位缴纳。

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一旦学生在实习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将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进行认定。如符合工伤情形的,将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关的待遇。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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