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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率先统筹失业险 城乡失业保险享同等待遇

2012-04-2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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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在省内率先实行城市失业保险金市级统筹,昨天,具体的操作办法出台。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市级统筹将有利于市域范围内给类劳动者在失业保险方面缩小差距,并逐步做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

失业保险的市级统筹是劳动保障部门在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的首次尝试,是个突破,将来五大险种都要走市级统筹的路。有关人士介绍,市级统筹就是:南京市本级和原五县的6个统筹区,将合并成一个全市的统筹区。这样,原五县较低的失业保险水平,将向市本级较高的水平靠拢。如,南京市现月失业保险金为421元,而原五县则差距不小,如溧水县现仅有190元。市级统筹有如下基本特点: 

一,扩大了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具体说就是将灵活就业者纳入失业保险。灵活就业者中,下岗失业人员一般年龄较大,他们的工作不太稳定。纳入失业保险后,将有利于他们在失去工件时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并可与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优惠政策挂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前提是:在他们重新就业时,需经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认定,并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失业保险。 

二,统一了失业保险征缴制度。农民工原参加失业保险与城镇职工待遇不同,市级统筹后,他们将与其他各类劳动者一样,不分居住地和户口性质,由单位一律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按1%缴纳保险费。失业后,城乡职工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三,完善了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针对市本级及与原五县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和标准的差异,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实现全市并轨。同时,统一了失业保险金“缴费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此外,也简化了保险待遇转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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