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今年以来持续修订出台经营者集中新申报标准、开展试点委托中期评估、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思路、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材料等举措,旨在降低经营主体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性交易成本。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介绍,经营者集中新申报标准公布以来,申报门槛大幅提高,规模较小的经营者不再需要申报,申报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94件,同比下降15.77%。
徐乐夫表示:“新的简易案件申报材料要求已于上月发布,10月12日正式上线施行。这一举措是为了健全分类分级审查制度,落实反垄断法修订成果,将有效降低企业申报成本,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创造更加公平、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为提高审查规范性和透明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订了《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并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起草《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规范审查思路,增强审查可预期性。此外,加快制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确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保障执法尺度透明统一。
为提振经营主体投资信心,总局今年以来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502件,审结455件,平均受理时间18.9天,审结时间26.2天,其中简易案件平均受理时间16.4天,审结时间17.3天,审查效率名列前茅。与业界沟通方面,总局常态化召开与律所及企业的沟通座谈会,解读最新监管政策,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徐乐夫强调:“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中,有关部门统一监管执法程序、标准和尺度,推动形成竞争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自2022年8月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总局共审结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总数1501件,平均审结时间为24.11天,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障了所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自2022年8月起,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5个省、市开展了经营者集中试点委托审查工作,共委托5个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申报854件,委托案件占同期全部简易案件的比例达到57.74%,审查效率与总局基本保持一致。
总体而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继续改革思维,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三公一统”,持续完善监管制度,提升审查质效,维护公平竞争、活力市场环境,激发经营主体能动性,助力经济持续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