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男职工为何要交生育保险?
大部分人认为,生育保险只是针对女性职工的,男人又不生孩子,可是为什么还要交生育保险呢?
近日,笔者带着这个问题咨询了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生育保险”与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都属于社会保险,目的是降低生育住院个人负担,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按照生育保险新规定,单位无论招用男、女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生育保险,这体现了生育不单是女职工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家庭乃至社会责任的理念,特别是在女性就业比男性更为困难的背景下,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实现风险共担,有利于均衡用人单位之间的生育成本负担,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
当然,男职工在交了生育保险之后还是能享受一些待遇的。据了解,内江于2013年1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进行调整。根据新政策,男职工连续交了一年的生育保险后,其所在家庭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且同时满足国家规定的生育条件,而其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生育第一胎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由定额结算标准的50%上调为100%。值得强调的是,如果男女双方都缴纳了生育保险,女方只能享受自己的那份生育保险待遇。
另外,新政策还增加了男职工护理假生育津贴,凡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生育津贴,计算方法为:男性护理假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15。
问题二:为什么有了孩子还要交生育保险?
在内江某单位上班的何先生已经40多岁了,孩子也在上初中,但每个月的工资单上的社会保险中仍然有生育保险一项,何先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还要交生育保险呢?
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现实生活中,如果男职工和已生育的女职工都不参保,单靠少部分适婚生育的女人们交的生育险的钱,生育保险待遇的来源就成了问题。
其实,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之一,具有社会性和强制性。全部职工都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合作、所得再分配”的社保基本原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国家的法令,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社会统筹、互助共济。
问题三: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据了解,参保人在内江范围内参保,单位连续为个人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参保人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满12个月以上可享受生育津贴。自2013年1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结算标准上调为:三级医院剖宫产5000元,顺产3000元;二级医院剖宫产3800元、顺产2200元,未达到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结算。
而生育津贴则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计算方法为:女性生育津贴=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另外,新政策中还增加了产前检查费用定额支付,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都可以得到800元的生育产前检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