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完善省直医疗生育保险付费体系 按病种付费

2015-10-29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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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正式启动医疗生育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以完善省直医疗生育保险付费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次省直按病种付费共涉及74个病种,其中疾病病种有64个,生育病种10个。病种费用主要包括参保患者一次住院所产生的床位费、护理费、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一次性医用耗材等全部医疗费用。对参保患者而言,好处是不用再担心费用的不可预见性。

记者在省人社厅了解到,为了完善省直医疗生育保险付费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省直正式启动医疗生育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

此次省直按病种付费共涉及病种74个,其中疾病病种64个,包括阑尾炎、青光眼、中耳炎、胆结石、白内障、痔疮等常见、多发的疾病,也包括股骨骨折、风湿性心脏病、恶性肿瘤、肾衰竭、间质性肺疾病、脑梗死等病情较重、费用较高的重大疾病;生育病种10个,包括绝育、分娩、引产、人工流产、异位妊娠、保胎治疗等,分别在吉大一院、省中医院、中日联谊医院等44家定点医院进行试点。病种费用包括参保患者一次住院的床位费、护理费、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一次性医用耗材等全部医疗费用。

按病种付费的实施,可使住院治疗费用平均下降15%至20%。对参保患者而言,不用担心费用的不可预见性,可以减少不合理支出,降低个人负担。对医疗机构而言,可以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标准化管理。

我省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实施省直医疗生育保险按病种付费,本次改革对于完善省直医疗生育保险付费体系,进一步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参保人员负担具有非常重要意义。随着定点医院按病种付费系统的不断完善,参保人员可以在试点医院范围内治疗相应病种,享受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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