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利益
泰康永福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和领取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本合同终止。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
身故保险金 | 现金价值或1万元的110% | (1)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①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见10.5);② 您已交纳的本合同保险费数额的110%。(2)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后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为:① 如您选择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按年领取生存保险金,等于年领取金额的20倍扣除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数额;② 如您选择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按月领取生存保险金,等于月领取金额的240倍扣除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数额。 |
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 |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于保险单上所载的一次性领取金额,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受益人要行使上述选择权,需要在本合同约定的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前30天内行使。如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行使选择权,则视为放弃选择权,我们继续按本合同2.4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履行保险责任。 |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与领取日 | |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分为按年领和按月领。由您在投保时选择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按年领取生存保险金的,我们每年按载明于保险单上的年领取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领取日为本合同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及其后的年生效对应日;按月领取生存保险金的,我们每月按载明于保险单上的月领取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领取日为本合同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及其后的月生效对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