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1月26日讯:由于母亲在湖北老家,近日,市民李女士为母亲取医保报销费用时被银行拒绝,原因是银行只认身份证原件,而李女士家的户口簿、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李女士自己的一切证件都无法证明“我妈是我妈”。
1 李女士:没有母亲身份证原件,钱取不了
李女士家住涧西区,其母早年退休后回到湖北老家居住。2007年6月,趁着母亲来洛探亲,李女士带她在市社保中心办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报销手续。
2015年10月,李女士母亲在我市某医院做了白内障手术。出院后,老人就回了湖北老家。不久,李女士向市社保中心申请报销医药费。2015年11月,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联系告知李女士“报销的1500多元已经到账了,可到西工区某银行领取”。
“我母亲已经回老家了,前不久她又生病住院,身份证正在使用,短时间无法拿回。”李女士说,她来到该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要出具其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李女士说,她母亲在老家住院,急需邮这笔钱回去治病。她拿着家里的户口簿、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她自己的身份证跟银行解释,工作人员却说“这些都证明不了你母亲的身份”,就是不让取。
“我真是想不明白,这户口簿上有我母亲和我的户籍信息,怎么就证明不了‘我妈是我妈’呢?”没有办法,李女士只好拨打本报热线66778866求助。
2 银行:应该是市社保局要求的
昨日上午,记者和李女士的丈夫任先生来到了位于凯旋路的该银行。
该行社保业务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李女士母亲的医保报销费用已到账,但需要持她本人的身份证才能领取。
在任先生向该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该工作人员表示,“户口簿和子女的身份证无法证明其母亲的身份,因此我们无法办理”。该工作人员又解释:“我们只认本人身份证,也是为了防止一些纠纷。”
为让任先生明白这个“道理”,该工作人员又举例说:“如果本人的身份证和报销受理单遗失,并被陌生人捡走。那么,陌生人拿这些东西来取钱,我们也是无法拒绝的。”
“只凭医保报销者本人的身份证和报销受理单,就可以取走钱。亲生女儿手持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却因证明不了关系无法取钱。”这样的逻辑让任先生和记者哭笑不得。
当记者问起这个规定是“银行要求的”还是“社保局要求的”时,该工作人员回答:“社保局的受理单上是这样写的,我们就这样做,应该是他们要求的。”
3 市社保局:应该是银行要求的
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市社保局)。
在市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领取医保报销费用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的规定,应该是银行要求的”。在记者向该工作人员解释李女士的具体情况后,该工作人员表示:“之前都是按要求统一办理的,没有听说有例外。”当记者对该规定提出不解时,该工作人员说,具体情况要到后面的办公区找领导解释。随后,记者先后来到该局多个科室咨询,但都未得到正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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