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讯: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目前,长春市2016年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全面启动。
为避免影响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长春市社保局提醒广大退休人员,请及早办理有关认证手续,对于逾期未按规定办理认证的,按规定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对恶意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将依法予以提起诉讼。
目前办理资格认证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在长春市领取待遇且在本市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至现住址所属社区进行认证;2. 在长春市领取待遇且在异地或国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需按照规定向市社保局邮寄相关证明;3. 在外地领取待遇且在长春市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号)办理异地协助认证。
特别提醒,在长春市居住且正在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离退休人员档案信息卡、爱心联系卡至现住址所属社区通过(指纹+人脸)认证系统进行初次认证信息采集,其中由单位统一办理退休申报手续的职工,可持身份证直接到住址所属社区进行认证。
如有疑问可致电9612333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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