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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新政”有望出台

2012-02-23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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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考虑针对因地震灾害导致没有生产能力、肯定要破产的企业,允许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提前退休。这部分职工不但不需要继续缴费,还可以从现在开始就领取养老保险金。

针对四川震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考虑出台相应养老保险“新政”。

“汶川地震对地震灾区的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也给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带来了一些不确定因素。”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唐霁松在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太平养老承办的“企业年金与退休生活座谈会”上透露,国家将运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灾区群众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

按照我国现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要领取养老保险金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15年不中断地缴纳养老保险金。而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的企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有的甚至已经完全丧失了生产能力,这意味着这些企业的职工将无法续缴养老保险。那么,这些职工的养老金将何去何从呢?

“我们正考虑针对因地震灾害导致没有生产能力、肯定要破产的企业,允许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提前退休。也就是说,这部分职工不但不需要继续缴费,还可以从现在开始就领取养老保险金。”唐霁松表示,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四川地震灾害出台的相应养老保险政策措施之一。

灾害发生后,四川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要求,希望能够减少或者调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每年扩大面和征缴的指标,同时希望能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死亡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并请求财政对76万名存在续缴困难的职工给予补助以弥补缺口。

对于灾区的请求,唐霁松称:“灾害发生后,我们已同意对年初给四川省下达的指标进行调整,并允许灾区企业缓交基本养老保险,允许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死亡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但是否免交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值得关注的是,相关政策已经迅速下达并已开始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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