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办?
一些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这时候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不可取!一些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样不可取!《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试用期不给员工交社保有哪些影响?
1、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员工发现企业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或社保稽核部门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3、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交违约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有些企业因为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的流动性较强,缴纳社会保险意识淡薄,在员工试用期不为其缴纳社保。但是如果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发生工伤,这些费用就由企业承担了。
试用期不为员缴纳社保,不仅损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企业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