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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将集中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遗留问题

2014-08-1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长春市参保人员失业期间中断(补交)基本养老保险需... 答:把钱准备好,找人才中心办理。<br />问:长春市补交养老保险的问题 答:社保是累计的,可以不补缴。 如果补缴,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补缴。<br />问:2015年度长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注意是长春地区的 答:在哪个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都要缴满15年到退休才能退休金的<br />

今年,长春市政府在民生计划中专门将集中解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遗留问题作为专项工作提出。
  近日,按照吉林省富民工程指出的“着力解决特定群体养老保险问题”及长春市政府第91次会议纪要精神,长春市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框架内,坚持政策连续性和统一性,本着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缴费与享受待遇挂钩的原则,以城市户籍为基点解决养老保险参保相关遗留问题。
  长春市城市人口中有劳动收入(包括城市户籍的老知青)、曾有过工作或临时性工作经历,由于各种原因未参加或中断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均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其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参保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或低息贷款缴费,以上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为方便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业务,长春市社保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成立“解决参保遗留问题办公室”,采取集中办公方式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集中办公地点设在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民康路1012号)7楼。自11月15日,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可到“解决参保遗留问题办公室”申请参保登记(双阳区相关业务在双阳分局办理)。另外,专门开设了“长春市社会保险电话咨询服务热线86012333”随时答复相关业务咨询,有关业务详情还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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