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奉节县社保局获悉,该局在严格外伤病人费用管理和创新费用审核方面再出“新招”,在基金报销上用好费用审核这“一支笔”,针对今年来出现的骨折等外伤病人治愈后实施内置钢板等材料取出术等新情况,该县社保局通过历年费用报销台帐,再查询无相关费用报销人员信息的情况下,要求患者提供首次骨折外伤时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费用结算报销相关材料,以便确认其首次骨折外伤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据悉,对首次骨折受伤时经认定不属于医保保险范围内的,再次实施内置钢板等材料取出术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如骨折等外伤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相关费用应该由第三方予以支付,对此外伤病人可根据情况在受伤发生后要求第三方责任人一次性支付当次治疗的医疗费用及后续内置物取出术相关医疗费用,但不得以任何欺骗方式套取医保基金。
据奉节县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将有助于进一步厘清涉及第三方责任事故的双方(即外伤病人和第三方责任人)责任,切实督促第三方完整履行相关医疗及康复费用支付责任,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支出,保持高效、安全,这也是社保经办机构立足工作实际,在实践中探索出的新举措,创新虽小,但是对于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确至关重要。也为参保人更方便理赔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