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在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一.深圳社保转广州社保怎么办理?
深圳社保转广州的流程主要是广州的社保经办机构应申请向深圳社保机构发出接收函然后进行接下来的操作:
1.参保人员在广州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广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广州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在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广州在收到参保人员在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深圳社保转广州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3.提交《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6.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还须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并加盖委托人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有医疗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要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注:开户不满一个月的银行存折和银行卡不予受理),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