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1.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含失能保险个人缴费。
2.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个人不缴费。
3.以下两类人员需按筹资标准全额缴费:
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需缴纳1730元,其他居民需缴纳1750元。户籍迁入年限确定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地户籍中小学生,需缴纳1410元。缴费途径:
一.线上缴费
1.“我的南京”APP—社区—城乡居民社保—社保缴费办理模块,点击进入,进行缴费操作;
2.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服务”,进行缴费操作;
3.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进行缴费操作;或“南京税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缴纳。
4.江苏税务APP首页—社保业务—社保缴费,点击进入。
二.业务经办银行柜面实时缴费
在全市范围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银行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均可经办缴费业务。另外,仅限高淳区增加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仅限溧水区增加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可经办缴费业务。
三.委托业务经办银行(同上)代扣代缴
可通过以下经办银行柜面实施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