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网()6月14日讯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多形式、多渠道就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兰山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和社保补贴申报6月13日开始受理。
据介绍,申报条件为原兰山区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失业,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即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成员等),从事灵活就业(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今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分二次受理,第一次受理时间为6月13日至7月31日;第二次受理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记者获悉,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灵活就业证明、兰山区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原始凭证等,其中,属于“零就业家庭”的,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低保家庭出具低保证明,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另据悉,具体申报程序为,本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并携带据实填写的《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登记表》,首先要到居住地社区审查,符合条件的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复查,经街道(乡镇)人社所复查属实并签字盖章后,本人持以上材料到兰山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4号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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