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讯:为了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大连市政府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可以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共同贷款的父母子女之间可互助还款。
和商业贷款比起来,公积金贷款首付低,利率低,是多数购房者的首选。目前,大连市买房人以年轻人占多数,按照“谁缴纳谁使用”的公积金使用原则,一些刚刚就业的购房者,由于公积金缴存余额较少、缴存年限较短,导致公积金贷款额度较低,家庭月供压力较大。与此同时,他们的父母如没有再购房需求,公积金余额数十万元将不能使用,只能“睡大觉”,等到退休时才能提取,导致公积金在家庭之中无法打通使用。
大连市实施公积金新政策后,对一个购房家庭而言,将激活父母沉睡的公积金余额资金,降低家庭还款压力,利于改善居住需求。
大连市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库存商品房向社会出租。对于自然人和各类机构设立房屋租赁企业,投资购买库存商品房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各地区可给予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创客空间”等,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等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在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同时活跃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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