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坚持“以人为本”,以四项举措为社保事业上好“保险”,进一步推动了全县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建立“两条保障线”的基础上,该县完善了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农村特困救助制度,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困有所济、危有所扶”。今年以来,该县累计发放各类社会保障和救助金1300多万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有45684人次参合农民得到补助,共发放补助金1000.68万元。
该县通过依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扩面征缴工作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大资金的征缴力度和清欠力度,提高征缴率,1至11月份,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新增参保职工4321人,基金征缴2175万元;工伤保险扩面征缴新增人数5662人,其中农民工2539人;生育保险人数1623人。
同时,完善社保支付体系,加强了社保、财政、银行、邮政代发机构之间的联系,确保各种养老金和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离退休人员和失地农民手中。1至11月份,该县共发放养老金1561万元。此外完善社保管理体系,加强了基础管理,杜绝了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