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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保个人账户可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2015-07-2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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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被确定为首批开办医保卡购买健康险的承办单位,率先参与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健康需求的民生工程。
12月3日,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被确定为首批开办医保卡购买健康险的承办单位,率先参与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健康需求的民生工程。
沈阳市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有356.7万人,医保覆盖面达95%以上。截至今年10月末,沈阳市医保个人账户人均沉淀资金为201元。为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拓展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功能,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年度内最多可使用4000元。纳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实行备案制。
被确定为首批开办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承办单位后,人保健康辽宁分公司开通了快速投保理赔通道,并推出了长期护理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特定疾病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等4款健康保险产品,积极助推沈阳市医保创新、改善民生,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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