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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设3000亿元再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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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以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未出售商品房,用于建设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以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未出售商品房,用于建设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介绍,再贷款规模为3000亿元,利率为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预计这一举措将带动银行贷款达5000亿元。发放对象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贷款本金的60%将作为再贷款发放,银行将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要求收购的商品房必须是已建成但未出售的,不论所有制形式。严格遵循保障性住房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原则,对购买的商品房的户型和面积进行严格限制。

城市政府可根据当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和商品房库存等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该政策。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要求这些企业不涉及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并需满足银行的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购买后需迅速进行配售或租赁。

陶玲表示,这一政策有助于促进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推动保交楼工作和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将很快发布正式文件,统筹考虑政策衔接,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整合到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全面推广至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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