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针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14年12月31日前,对已享受伤残津贴的在职工伤人员,调整增加伤残津 贴,每人每月增加187元。2014年12月31日前,对已认定为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且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并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 员,调整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75元。
市工伤保险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增加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参加了工 伤保险社会统筹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增加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且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资 金按原渠道解决。意外是会都不愿意看见的,但是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些最基本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