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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政策改革促进森林保险制度建立

2015-06-19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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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林业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主要内容,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目前,我国森林保险的保险总额已达820亿。

1月14日,国家林业局发布的《2009年全国林业经济运行状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为,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的建立,是2009年我国林业重大政策取得新突破的主要表现之一。截至目前,全国森林保险投保面积已达1.77亿亩,保险金额为820亿元。
    2009年,国家林业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开发林业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中央财政在福建、江西和湖南3省开展了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30%的保费。
    《报告》透露,目前,福建等9省(市)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河南等14省(区)改革已全面铺开,天津等省(区、市)正在进行林改试点。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已确权的林地面积达15.14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59.42%。其中承包到户林地面积为9.96亿亩,占确权面积的65.7%;核发林权证的林地面积为11.36亿亩,占已确权林地面积的75%。发放林权证4804万本,拿到林权证的农户数为4391万户。
   纵观整个2009年,森林火灾发生率仍然很高,但与2008年相比已经有效下降,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与2008年基本持平,相关数据汇总如下: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8808起,其中重大火灾35起,特大火灾1起。火场总面积319.72万亩,受害森林面积68.97万亩。因森林火灾伤亡110人,其中死亡39人,重伤25人,轻伤46人。同时,2009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675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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