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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意外保险 看看安徽省如何处置

2015-10-262次浏览
小新客服
购买过综合意外险的人都知道,这一类保险有承保的职业限制,甚至是公务员系统中的公安民警也不在承保范围内。安徽省为了减轻民警家庭负担、解除民警后顾之忧,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按照公安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民警职业保障制度。本文带你了解。

8月11日上午,安徽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协议签约仪式在省公安厅举行,标志着我省由中央财政保障的公安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公安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风险高,全省平均每年有100多名民警因公负伤、10多名英勇牺牲,在职民警病故问题也十分突出,是和平时期牺牲最大的一支队伍。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建立和理赔工作开展,对于减轻民警家庭负担、解除民警后顾之忧,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将按照公安改革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民警职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民警职业风险保障能力和水平。

安徽人寿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和服务承诺,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伤亡民警都能按时足额享受到应有的保险理赔。

2014年11月,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5年7月7日公安部下发《做好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公安机关与当地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签订具体的服务协议,并启动上半年的理赔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通知精神和厅党委从优待警工作要求,省公安厅人事处主动对接、邀约中国人寿安徽省分公司,对服务协议的签订、保险理赔、工作流程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尽最大限度保障民警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解决民警后顾之忧。

背景:2004年12月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保险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保险期为期一年,期满后以一年为期继续投保。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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