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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做好人身保险业务有关数据报送工作,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业务监管

2018-01-030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业务监管,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筑牢风险防线,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做好人身保险业务有关数据报送工作。包括:按季度报送负债业务信息表,调整中短存续期业务数据报送内容及方式,以及加强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新一站保险网10月11日讯,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业务监管,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筑牢风险防线,近日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做好人身保险业务有关数据报送工作。

具体要求包括:按季度报送负债业务信息表,调整中短存续期业务数据报送内容及方式,以及加强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根据要求,首先,各人身保险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报送上一季度的负债业务信息表,首次报送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前。

其次,各人身险公司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中短存续期业务数据进行报送,各人身险公司应在10月28日前补报完毕2017年各月历史数据,补报数据与之前上报的月报数据不一致的,应上报偏差分析报告。

各人身险公司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人身险公司通过各渠道上报的同口径数据应保持一致,各指标勾稽关系正确。瞒报、少报、漏报数据的,监管部门将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

保险监管,是一个国家对本国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因保险的经营具有负债性、保障性和广泛性的特点,所以对此行业需要严格地监督和管理。另外,对保险业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也是培育、发展、规范保险市场的需要,这有利于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坚持承保条件的规范性和保险费的公平合理性。最重要的是,对保险行业进行监管,是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与对外开放的需要。因此,实施保险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要一直进行下去的。这有利于保险资金的运用监管,防范金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对维护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关注手机新一站保险,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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