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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求人身险公司 进行风险排查

2013-07-0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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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排查是指对人身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公司发生司法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系统性风险的业务环节、操作流程、内控管理等进行排查的活动。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排查包含保险资金案件风险、财务管理风险、业务管理风险和内控管理缺陷等内容,各公司进行风险排查时应当遵循系统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及时处置原则和持续优化原则,确保及时发现各类潜在风险隐患并防止风险扩散蔓延,从而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7月5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全面开展2013年风险排查工作。
       《规定》指出,人身保险公司的风险排查工作涉及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公司发生司法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系统性风险的业务环节、操作 流程、内控管理等方面。具体而言,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资金案件风险、财务管理风险、业务管理风险、内控管理缺陷等内容。对于单证印鉴、可疑人员、可疑业务线索、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重点内控风险点等,《规定》也明确了具体的排查方法和流程。
        针对风险排查工作后发现的风险隐患,《规定》要求各公司制定后续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及时上报排查报告。中国保监会指出,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应当采取常规排查与应急排查方式结合进行,并由总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在总、分两级成立风险排查工作小组,明确风险排查的组织机构、参与部门、责任人员及各层级机构的责任。
        保监会在印发《管理规定》的同时,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各总公司须做好风险排查的组织工作,在总、分两级机构成立风险排查工作责任部门,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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