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亦需考核 山西督改为百姓

2015-07-30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即日起,山西太原的医疗机构们要注意了!根据太原近期出台的通知,将会针对药店、社区以及定点医院展开考核,考核内容涉及医保服务、医疗品质以及医药价位是否合理等多个方面。

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人社局将会同卫生、财政、物价、食药监等部门对全市462家定点药店、201家定点社区、126家定点医院进行全面考核。同时今年起,市人社局还将对承办太原市城镇职工、居民大病补充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也进行年度考核。   
按照规定,凡于2013年年底前经太原市人社局审核取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与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在考核范围。考核以自检、集中汇审、实地抽查、网络监控等多种形式结合进行。
考核内容重点包括,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情况、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执行的情况等,如定点零售药店是否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品质保证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定价合理,无价格歧视,是否严格使用国家和省《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是否存在经销伪劣、假冒、过期及已被撤销批号的或吊销进口注册证的药品等。
让医保更惠民是一直以来医保改革的重中之重。太原本次的考核亦体现了本身对于医疗机构监管的决心。确保健全的医药制度,维持合理的医疗价位,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将会是这些医疗机构接下来内部工作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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