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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政策

2020-05-2136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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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5月20日印发了《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该通知涉及九项重磅政策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5月20日印发了《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该通知涉及九项重磅政策。这些政策一方面放宽了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另一方面优化了外汇服务,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贸易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并在疫情期间为跨境电商等行业的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通知》聚焦解决贸易新业态“小额、高频、电子化”交易中结算不便捷的问题。在政策设计上,遵循“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积极适应贸易新业态发展的实际需要。王春英表示,《通知》优化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模式,扩大账户收支范围,推动更多业务网上办理。这样一来,在降低市场主体综合成本的同时,也提升了跨境结算效率。

《通知》从多个方面放宽了相关外汇管理规定。依托数字网络、移动互联网技术等,全球贸易参与门槛大幅降低,参与主体呈现个体化趋势。为进一步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通知》允许个人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一举措可解决个人从事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货款结算的后顾之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外贸发展新活力。同时,明确个人具有真实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交易背景的,不占用个人便利化额度,按实际交易规模办理结售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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