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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创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2011)条款介绍!看完再入手!

2021-04-2528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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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创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2011)是由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立的保险产品,国华人寿是比较出名的寿险公司。那么其保险产品怎么样?本文是对国华创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2011)条款介绍。

一、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200711月成立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立于上海市,注册地是湖北武汉,2020年的注册资本是48.46亿元,净资本超过250亿元,位居寿险行业前十。国华人寿已形成覆盖全国的高效网络布局,相继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南、河北、浙江、山东、广东、江苏、湖北、辽宁、重庆、四川、山西、湖南、青岛、深圳、安徽等省市开设了18家省级分公司。

 

二、国华创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2011)条款介绍

 

投保年龄:18-6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一次性);

保障期限:终身;

 

1、疾病身故/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疾病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的105%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意外伤害身故/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包括第180日当天)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小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的205%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的105%50 万元之和。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超过 65 周岁(包括65 周岁),则为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的105%5000 元之和。

 

3、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包括第180日当天)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在按上述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再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小者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项下的保单账户价值;

 

50 万元。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年龄超过 65 周岁(含 65 周岁),则为5000 元。

 

4、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当被保险人身故时没有 18 周岁,保险公司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与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之和以保单账户价值与 10 万元之和为限。

 

国华创富人生终身寿险属于万能型保险产品,所以设立万能账户,万能账户中的资产为保险公司所有,账户资产的投资组合及运作方式由保险公司决定。

 

综上所述,国华创富人生终身寿险保障的身故/全残赔付分为疾病、意外和交通事故,赔付的力度不同。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