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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福寿两全保险分红型属于什么险种?百年福寿保险怎么样?

2021-04-253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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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福寿两全保险是百年人寿推出的一款返还型寿险产品,百年人寿保险公司成立于2009年,至今已成立12年之久。那么百年福寿保险产品怎么样呢?值不值得买?本文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一、百年福寿两全保险分红型属于什么险种?

 

福寿两全保险分红型是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返还型寿险产品。是将定期死亡保险和定期生存相结合的一种人寿保险。两全险保障的内容是:在合同约定的保障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则赔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后依然还活着,那么保险公司将赔付生存保险金。通俗来说在合同保障期限内,被保险人身故将获得身故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险人依然活着,将获得生存保险金。

 

还有一点就是百年福寿两全保险的保单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分红,所以百年福寿两全保险既是一款两全保险也是一款分红型保险。

 

二、百年福寿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投保年龄:0-6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一次性)、5/10/20年交;

保障期限:终身;

 

生存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生存金。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100%给付祝寿金。

 

身故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全部已交保险费的1.05倍与现金价值二者相比的较大者,合同效力终止。

 

以上是百年福寿两全保险的基本保障内容与要求,下面介绍保险的免责内容,因为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本合同款规定的身故给付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时,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但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

 

由上文可以看出百年福寿两全保险是一款理财型、两全型的寿险,保障的内容很简单就是生存和身故,在此基础上加了一个祝寿金,与其他寿险产品相比是一大优点,如果想要购买这类产品,还是需要看个人的需要和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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