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 人保寿险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人保寿险盛世富贵年金保险(分红型)(B 款)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年金 | 14.23元 | 被保险人每生存满一个保单年度,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年金。年金=1%×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
满期保险金 | 3000元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年交保费×交费期间(年数)。 |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423*身故时的交费年数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见7.1),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与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见7.2)的乘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 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4269元*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数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见7.3)时,因遭受意外伤害(见7.4)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本合同的满期保险金、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 种和1 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