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海关总署最近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旨在围绕提升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筑牢安全发展防线等方面,提出了16条改革措施。
这一方案的出台背景在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工贸易发展模式需要转型升级,以适应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工贸易作为我国对外贸易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升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8.1%。
为了应对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涵盖了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管理,进一步优化了监管模式,创新了监管机制,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稳住外贸基本盘、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具体改革措施包括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优化集中内销和企业搬迁手续、试点开展单耗管理改革、拓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适用范围、整合联网监管账册和以企业为单元账册管理模式等。这些措施将为企业带来现代化生产经营和纾困减负的便利,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同时也将筑牢安全发展防线。
通过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海关总署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节省了企业运营成本和资金占用,为加工贸易注入了发展新动能。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按照“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加工贸易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