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阳光人寿附加阳光随行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阳光人寿附加阳光随行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还是非常不错的。从保障内容来看,该产品的风险责任包括轻症重疾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再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涵盖了疾病、全残、身故等保障,非常全面。
另外,投保该产品还有15天的犹豫期,相比于市面上一些只有10天犹豫期的产品而言,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在犹豫期内可以全额退保。
二、阳光人寿附加阳光随行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轻症重疾怎么理赔?
阳光人寿附加阳光随行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对于轻症重疾的理赔有如下约定:
如果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该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前,经过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该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一种或多种),该项“轻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保险公司将按照确诊当时的轻症重疾保险金额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同时该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该附加合同种轻症重疾的保险金额等于该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
三、阳光人寿附加阳光随行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轻症重疾的范围?
其实,该附加重疾险的保险合同中对于轻症重疾的范围也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
2、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3、主动脉介入手术;
4、轻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5、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6、单肢缺失;
7、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8、脑外伤开颅手术;
9、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对于该附加合同轻症重疾是详细列明的,且对于每一项轻症重疾的定义都有解释,可在保险合同中仔细阅读相关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