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四川芦山7.0级地震牵动了每个人的心。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每当灾难发生时,除了救援人员,还有保险公司忙碌的身影。
每一次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都是对当地保险深度及保险密度的一次考验,虽然最终的结果总是有些差强人意。
就拿之前云南彝良地震来说,震后的第4天,当地统计损失已超过37亿元,但各保险公司的赔付合计不到21万元。
另有数据显示,在“5·12”汶川地震理赔中,尽管保险公司给予应赔尽赔、快速理赔等服务,甚至采取了无保单受理、放宽身份要求、取消定点医院等措施,但是,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000亿元的汶川地震,获得商业保险的赔付额仅为18.06亿元。赔付率只有5%左右,远低于国际36%的平均赔付率水平。
5年过去了,同样是地震,根据目前的统计情况,通过保险获得赔付的并不在多数。
事实上,除了火山爆发之外,我国几乎面临所有的自然巨灾风险,灾害发生的频率相当高。然而,我国当前的巨灾风险管理主要采用的是一种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地方政府紧密配合、以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为主的模式,并没有建立专门的巨灾保险体系。
所谓巨灾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缺乏巨灾保险制度,使得我们在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显得有些措手不及。
另一方面,除了保险产品体系建设不够全面以外,国民保险意识的缺失也是一大硬伤,人们对防范风险的意识过于薄弱。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意外总是没有征兆地来临,许多人总是在事情发生以后才想到后悔和补救,一份普通意外险产品不过几十元,用几百元保费来换取一年的保障,发生意外的时候能自救,没发生意外心里也踏实,何乐而不为?
切莫再用血泪教训换经验,加强保险防范意识,为自己的生活铸就一面保障墙。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能够有效地规避外来风险给人们身心带来的伤害,对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以及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进行保障,是现代人生活、工作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