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赔可不赔的,也要赔。保险公司成了这场暴雨的买单者。你怎么看?
◎省政协委员孟浩: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相关赔偿应该是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赔偿准则,而不是政府的行政命令,可赔可不赔也要赔从法律上是讲不通的。这次暴雨除了保 险公 司承担责任之外,相关政府部门也不能逃避责任。如道路改造、围蔽施工或者河涌整治等,这方面赔偿主要是面对没有参加涉安险的普通市民。在具体责任认定上,我认为应该请第三方机构去调查和认定。不能任由某个部门去自圆其说,自己来审核自己的责任和业务。
◎小张(暨大学生):如果我是受损车主或者受损档主,我会找离我最近的市政施工单位。
◎中海康城受损车主赵先生:在看到爱车被淹一刹那,我想到了保险公司,人家告诉我只买交强险一分钱都赔不了。我随后想到了物管,但物管告诉我主要责任在水务局,没想到第二天水务局在报纸上说水浸是我们业委会的错,与他们施工无关。转了一圈只能自己买单。
◎保险公司理赔员单先生:该赔的必须赔,这个没问题。但“可赔可不赔的也要赔”,暂时还没有收到公司的要求。比如一些仪表、座椅在被水浸后,只要烘干就可以继续使用,属于可赔可不赔,车主肯定想换,但根据合同以前保险公司是不会换的。这次受损情况这么严重,影响大,赔偿肯定要争论很久的,或许赔偿情况会有改变。
◎律师朱永平:暴雨后受损的市民找谁负责?这个要分很多类,有物业公司可以承担责任的可以找物业,有保险的可以找保险,附近有工地施工导致暴雨后你受损失的,你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前提是你能找出证据来证明。如果谁都找不到,建议加强自我抗灾防范。
◎中山立交档主:保险没有,物管也没有,只能怪大雨。
◎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某负责人:这个我不方便说,你找我们水务局的通讯员,他那有通稿。
◎档主衫名誰秀:我整个服装店都浸了,损失惨重,其他店铺也损失不小。商场管理处没及时通知,到现在都还没给出赔偿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