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妻子意外压死老公的交通事故案件作出判决,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十一万元。
安徽人李某夫妇一直在南通靠流动给别人补轮胎赚点钱养家。2012年9月20日,李某接到一客户电话要其到南通市长江北路某路段补轮胎,李某遂带着妻子驾驶一辆厢式货车赶到当地,下车后即开始动手拆卸轮胎,因忙着手上的活没空拿工具,李某便叫妻子去自己的车上拔钥匙开货车的后门拿工具。谁知妻子拔车钥匙时意外发动了汽车,汽车动了起来,突然出现的状况把李某的妻子吓得呆在原地。听到妻子的惊叫声李某猛一回头看到自己无人驾驶的货车,情急之下,李某奔了过去一下子拦在自己的汽车前企图用手推住汽车,结果被车后轮碾压在地,李某的妻子与客户一起把李某送到了医院,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子没了,李某的妻子痛苦不堪之际忽然想到家里的货车还有一个保险,就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谁知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一小部分,无奈之下,李某的妻子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经过审理,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认为在事故中李某的妻子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李某处置不当应承担主要责任,而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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