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10〕1566号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吴向华同志精算责任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元保险〔2010〕21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吴向华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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