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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实施需要监管

2012-06-073次浏览
小新客服
养老保险的实施,给很多人的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基于要老保险带来的好处,现在,有很多的人都愿意参与到养老保险的体系中去。因此,国家也应该严格对养老保险进行监管,以保证养老保险规范的实施。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确保其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关系到一个地区农保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目前在一些县市出现农保基金管理手段落后、监管能力薄弱的状况,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全方位加强农村养老基金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参保农民的利益。为此,笔者就当前如何强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各县市明确设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委员会成员由财政、劳动保障、税务、审计、统计和监察等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对本县市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工作。
二是建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各级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商定设立“农保基金财政专户”。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开设相应的“农保基金支出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三是以县市级为单位统筹新型农保基金。新型农保基金实行预决算制度,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编制新型农保基金年度收支预算,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将年度决算报表报上一级劳动保障和财政补贴审核。财政部门根据新型农保基金预算计划,定期及时地将农保基金划拨到“农保基金支出账户”,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新型农保基金的监管工作。基金在投资金融市场活动中所得收益必须全部归入农保基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对贪污、挪用基金或者由于工作渎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必须按有关部门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五是提高新型农保基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议以县市单位开发网络信息系统,按社会保障号(个人身份号码)供参保农民查询,数据包括基金交纳明细、本金、企业或政府补贴、滚动利息、累计等内容,采用目前最先进的管理软件,全面提升新型农保资金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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