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讯,从大庆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及我市相关政策要求,我市公布2016年度市区大、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清单”。
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已经参保且正常缴费的普通学生开学后需缴费110元;新参保普通学生需缴费190元,其中包括2015年保费80元和2016年保费110元。
已经参保的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学生需缴费68元。新参保的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学生需缴费106元,其中包括2015年保费38元和2016年保费68元。需要注意的是,由民政局承担保费的低保对象,需持民政局开具的“缴费资助单”并转回所在社区缴费。
另外,如参保后出现中断缴费的学生,需缴费190元,其中包括补缴2015年保费80元。其他历年欠缴的保费不再进行收缴。据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中断缴费,要从2015年9月1日起设置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也就是说,在这期间,参保学生是不能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的,等待期过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了解到,学生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8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0万名大、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学生家长,此通知单在由家长签字后,要与保费一并交到学生的班主任处,在由班主任在收款人处签字、确认无误后,由学校统一在缴费单中下方骑缝盖章。左联学校留存作为缴费凭证,右联由家长保存作为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