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讯: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及我市相关政策要求,大庆就2016年度市区大、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要求下发通知。
该通知包含5项内容:
一是对已参保且正常缴费的普通学生,需缴费110元;
二是新参保普通学生需缴费190元,其中包含2015年保费80元、2016年保费110元;
三是重残、优抚对象等已参保学生缴费68元,新参保学生缴费106元(含2015年保费38元、2016年保费68元),由民政局承担保费的低保对象需持民政局开具的“缴费资助单”转回社区缴费;
四是对参保后中断缴费的学生,需缴费190元,包含补缴2015年保费80元,同时需要从2015年9月1日起设置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五是学生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8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1万元。
另外,家长和学校需注意的是,拿到通知单后,家长要签字,然后与保费一并交给学生的班主任;班主任应填写缴费日期和缴费金额,并在收款人处签字;确认无误后,由学校统一在缴费单下方骑缝盖章,左联学校留存作为缴费凭证,右联由家长保存作为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