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唐山保监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承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提出在承德市建立以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为主要内容的“一元民生保险”,取得了实质进展。
自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6月初,承德市8县3区中6县3区均开办了“一元民生保险”,实现保费收入274.53万元,承担风险保障1372.6万元,覆盖全市人口面积达70%以上。
“一元民生保险”即以承德市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员为基数,由县(区)财政出资,列入年度预算,按每人每年一元的标准集中统一投保,户籍人口及暂住人口享受“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两项保险的一种保险模式。
据介绍,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抢险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支付伤亡补偿金及医疗费用。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或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支付伤亡补偿金及医疗费用。
“一元民生保险”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出资、分级负责、商业运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地方各级政府推动为基础,以县区财政出资为保障,以商业保险运作为手段,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风险保障和社会管理功能。保险费按照各县区上年度人口统计年报户籍人口数每人1元缴纳,所需资金列入各县区财政预算。
在理赔方面,“一元民生保险”理赔分死亡理赔、医疗理赔、伤残理赔三种。在一个保险期间内,每单个被保险人赔付限额5.5万元(死亡理赔5万元,医疗理赔50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
“一元民生保险”的实施,有助于地方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一直以来,向因自然灾害或见义勇为受害群众提供有效救济,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但由于资金不足、制度缺失等问题,政府在提供上述公共服务和履行职责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依托“一元民生保险”,地方政府通过市场机制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的形式,有效破解了上述难题,降低了政府的风险管理成本,为政府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途径,实现了政府依托商业保险履行公共职责的新突破。
这样的举措一方面是保险新产品的创新立场,有利于给其他地方树立榜样,另一方面更有利于社会优良风气的传承,鼓励并支持人们见义勇为。同时为预防自然灾害侵袭给人们生活带来伤害,灾后有利于人们生活重建。
人们在工作、游玩的同时,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