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依据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交强险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范围只排除了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如果交强险的概念不清楚时,交强险赔偿范围理解容易产生三点误区:
1.肇事逃逸是否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都没有明确剔除肇事逃逸不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范围,“条例”第二十四条,(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但现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没有运作,很多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后造成的损失实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付。
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四中情行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垫付交强险抢救费用,而不是所有的损失赔偿项目,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范围中医疗费用赔偿项目下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核定,并不是只要在交强险赔偿范围限额内直接赔偿。
车主须知不计免赔险的四不赔
虽然不计免赔险能将车主的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不计免赔险对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率与某些特定事故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车主应当知道不计免赔险的除外责任,避免发生理赔纠纷。加扣免赔率
车险条款规定,不计免赔险的理赔范围并没有包括加扣免赔率。通常加扣免赔率的实施条件是汽车多次出险、非约定驾驶员出险、汽车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在盗抢险理赔过程中由于车主缺少理赔资料而导致增加免赔率等现象。
其实这类加扣免赔率是由于车主违反某些合同约定或自身驾驶技术不过关,保险公司酌情增加免赔率,便于告诫车主驾车要注意安全第一。
但加扣免赔率并未涉及车主事故责任应承担的免赔金额,不计免赔险自然就对它们没有用。附加险免赔率
车险专家解释道,不计免赔险作为一款附加险种,是为主险服务的。不计免赔险只对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的免赔率有效用,将车主事故责任所应承担的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但附加险之间是不能相互起作用的,不计免赔险无法将盗抢险、自燃险与无过失责任险的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
一位车险专家解释说,由于第三者责任险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有限,未能覆盖某些特定事故的理赔事宜,于是保险公司会设立相应的附加险种,补充汽车主险的理赔面不足。但这不能等同于附加险之间就可以相互作用,其实附加险种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计免赔险对附加险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找不到第三者事故
保险公司对于找不到第三者的车损事故设立单独的绝对免赔率,通常是30%或50%的免赔率,但这类免赔率是不属于不计免赔险理赔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