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的车险今年2月份到期,但他却在1月就做了续保。他这么做的原因是,截至今年1月份他的车已出险并理赔4次,而前两天汽车再次出险,如果他报险,本保险年度理赔次数将达到5次,这意味着下一年度车险投保将遭拒。于是罗先生选择报险前先续保,在投保和维修之间打个时间差,这样就享受到了续保优惠。
10日,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随着冬天道路情况变复杂,交通事故趋于多发,车主为了能规避车险费率浮动带来的影响,在理赔和续保之间打时间差省保费。
投保维修的时间差
罗先生是长春一家传媒公司的职员,2010年初的时候成为了有车族,本来买车是一件好事,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新车为他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烦恼。
“因为是新手,虽然开车很小心,但难免有一些小刮蹭,去年一年就发生了4次事故,而且每次我都向保险公司报险最终都得到了理赔。当时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就已经警告我说,如果再发生保险事故并得到理赔,也就是说一旦理赔次数达到5次,次年保险公司就有权拒保。但是就在这个月初的时候,不小心又出了事故。”罗先生对记者说,如果报险就会得到理赔,但同时就会被保险公司拒保,很矛盾。
最后,他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在向保险公司报险之前提前续保,这样就可以在理赔的同时,争取到足额的优惠折扣。按照车险续保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可以提前一个月续保,续保时车主可以按照之前的记录享受优惠折扣。而续保结束后,车主依然在原来有效的保险期限内维修理赔车辆,这样就不会影响续保优惠。
“虽然续保提前了一个月,好像是赔了。实际上,多出来的一个月规避了拒保风险,挺值得的。”罗先生说。
浮动费率的警戒线
10日,记者走访长春多家保险公司发现,随着冬天路面情况变复杂,交通事故也逐渐增多。而在新的车险行业规范下,交强险出险理赔两次,次年保费上浮10%,3次上浮20%,4次及其以上上浮30%。商业车险同样实行保费浮动机制,上一保险年度没有出险,次年保费九折优惠,三次上浮10%,四次上浮20%,理赔次数达到五次及其以上保险公司有权拒保。
常年从事车险工作的业内人士徐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保险监管部门曾多次发文,要求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其行政作用,采取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就是从行政层面对路面交通状况加以监管,投保人出险次数越多就要承担越高的保费,进而对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加以规范。
“其实,浮动费率就是一条警戒线,驾驶员一旦触碰这条线,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徐女士认为,利用投保和维修之间的时间差,规避浮动费率带来的影响,是一个投保的小技巧。但是从整个行业来看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不利于车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受访的多家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投保人打时间差的这种做法并不违反规定。进入冬季交通事故处于多发期,如果车辆出险时间接近保险到期日,为最大程度降低保费,有些车主就会选择先续保再报案理赔,虽然保险期限有所重合,但却省了不少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