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怡馨重大疾病保险好吗?
中华怡馨重大疾病保险是中华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35种早期危重病保障、100种重大疾病保障和20种中症保障,被保险人确诊早期危重症或中症可以豁免保费,同时这款保险产品还可以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这款保险产品的投保年龄的要求是符合承保条件者即可,投保人可以选择的缴费方式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进行商议后决定。该产品的保险期限是终身的,具有180天的等待期,犹豫期是10天。
二、中华怡馨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保障内容?
1、被保人在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35种早期危重疾病之一,按基本保额的30%理赔,不同时间确诊不同的早危疾病可以赔3次,第二次赔基本保额的40%,第三次赔基本保额的50%,前次与当次理赔有90天的间隔期。如果同时确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早期危重疾病,仅按一种理赔。
2、被保人在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20种中症疾病之一,按基本保额的50%理赔,不同时间确诊不同的中症疾病可以赔2次,第二次也是赔基本保额的50%,前次与当次理赔有90天的间隔期。如果同时确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仅按一种理赔;若确诊的疾病同时符合早期危重疾病和中症疾病理赔标准,按中症保险金理赔。
3、被保人在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之一,按基本保额的100%理赔,仅赔一次,赔完,合同终止。确诊的重大疾病同时符合早期危重疾病和中症疾病理赔标准的,按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若之前理赔过早期危重疾病或中症疾病,后面又确诊重大疾病,则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时候会扣除前面支付过的早期危重保险金或中症保险金。
4、被保人在等待期后确诊全残,仅赔全残时累积缴纳的保险费,赔完合同终止。
5、被保人在等待期后确诊身故,仅赔身故时累积缴纳的保险费,赔完合同终止。
6、被保人在等待期后首次确诊早期危重疾病或中症疾病,都可以免交剩余未交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
注意: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仅赔一项;给付重疾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时候,会扣除之前理赔过的早期危重疾病或中症保险金。